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莫桑比克工作的议定书(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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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莫桑比克工作的议定书(1985年)

中国政府 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莫桑比克工作的议定书


(签订日期1985年4月26日 生效日期1985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合作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应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莫方)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由二十五人组成的医疗队(包括译员、厨师等)赴莫桑比克工作。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队(以下简称中国医疗队)的任务是与莫桑比克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协助开展医疗工作(不包括法医工作),并通过医疗实践交流经验,相互学习。

  第三条 中国医疗队工作地点是马普托市中心医院、约瑟·玛卡莫综合医院和彭巴省医院。

  第四条 中国医疗队所需的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医用敷料和化学试剂由莫方供应。

  第五条 莫方负责办理中国医疗队自用的生活用品的报关和提取手续。

  第六条 中国医疗队的待遇如下:
  1.中国医生前往莫桑比克和他们从莫桑比克返回中国的旅费由莫方直接支付。
  2.译员和厨师从中国赴莫桑比克的旅费由中方直接支付。他们从莫桑比克返回中国的旅费由莫方直接支付。
  3.中国医疗队医生在莫桑比克工作期间的每月工资由莫方负担。
  译员和厨师的每月工资由中方负担。
  中国医疗队医生的月工资标准见本议定书附件。从本议定书签字之日起,该标准如遇到莫桑比克物价变动超过百分之十时,经中、莫双方协商,予以调整,并换文确认。
  4.莫方按月付给中国医疗队医生工资。中国医疗队医生有权按月把月工资中的百分之二十可兑换货币汇回中国。
  5.莫方为中国医疗队提供合适的、配有家具、卧具、炊具和餐具的住房,免费提供使用水、电,尽最大可能向中国医疗队提供基本食品供应的方便。莫方尤其关注中国医疗队在彭巴省的情况,并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善。
  6.莫方负责提供中国医疗队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和尽可能提供其它方面的用车。
  莫方负责支付中国医疗队人员的差旅费。
  7.中国医疗队人员每工作二十二个月享有六十天的带工资休假。

  第七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在莫桑比克工作期间,莫方免除他们应缴纳的直接税款,并为他们提供开展工作的便利条件。

  第八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春节和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的节假日。

  第九条 莫方保障中国医疗队人员享有同莫桑比克公民同样的医疗待遇。

  第十条 中国医疗队应尊重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 本议定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应由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议定书自中国医疗队抵莫桑比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中国医疗队按期回国。
  如莫方仍需中国医疗队的工作,应在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议定书。
  本议定书于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签订,共二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葡萄牙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注:附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胡 熙 明           费尔南多·瓦兹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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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发〔2005〕168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厅、建设厅、工商局、旅游局、安监局联合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提高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职责。
  (二)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是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牵头单位。负责起草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涉及联合执法的重要问题,并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成员单位由各级公安、消防、文化、建设、工商、旅游、安监、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并按其法定职责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履行职责。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重点内容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重点内容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经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或者存在其它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可参照《实施方案》实施联合执法,予以纠正。
  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相关依据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相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启动实施
  (一)公安消防机构在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后,应当依法送达《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拟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进行执法。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消防机构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三)公安消防机构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单位逾期未执行的,除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外,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附简要案情送达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由安监、工商、文化、公安、旅游等负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许可(经营)证照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收回各自发放的许可(经营)证照。
  2.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经营单位没有相关许可证照的,工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3.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涉及违章、违法建筑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4.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审批的条件。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星级宾馆饭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降低或取消星级资格,并收回其星级匾牌。
  5.公安机关对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6.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国有单位负责人,由上级主管机关采取行政纪律措施。
  (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同一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职能范围,需要依法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确定一家执法部门处理。
  五、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的督查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联合执法行动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隐患整改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查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联合执法工作完毕后,由公安消防机构将联合执法情况及时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9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吉林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
(2000年8月)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目前已经进入加快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重要历史时期。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效益农业,探索农业现代化的路子,全省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提出的实施科教兴省、外向带动、县域突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和农村社会稳定,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农业,用现代科技知识武装农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进程,把示范区建设成为经济的开发区、改革的试验区、科技的辐射区、效益农业的样板区。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总的要求是:一年抓启动,二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型,四年成规模,五年上水平,力争到2005年,在资源转化率、农业劳动生产率、科技进步贡献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经济效益上率先突破,农业装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生态良性化、城乡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加快向现代化目标迈进。

二、建设布局

按照东中西郊经济区域分布特点,着眼新阶段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各县(市、区)资源条件、生产力水平、财政实力、发展环境以及现有各级各类示范区(点)建设基础,从2000年开始,先规划建设六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一)公主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适应农业科技革命的新趋势,着眼新世纪的现代农业发展,重点进行农业科技体制、科技组织、技术体系等方面的创新示范,开发农业高新技术、高科技产品和高素质人才,建成中国东北的杨凌,为加快全省农业科技进步,发展效益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探索路子。集中围绕建设三大工程、一个市场开展示范。

1.种植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工程。示范点设在朝阳坡镇,重点进行粮食作物转基因技术开发试验和转基因作物种子繁育。配套组装常规技术和高新技术,开发高淀粉玉米、甜粘玉米、饲用玉米,优质大豆、优质水稻和经济作物良种,研究和探索粮食、经济作物生产高新技术和先进耕作方式,全面提高种植业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为全省种植业提供高新技术和先进经验。

2.养殖业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工程。示范点设在黑林子镇,围绕猪牛羊禽等畜牧业优良品种选育和先进饲养方式开展示范。重点进行优质瘦肉型猪选育、饲养等配套技术示范;肉牛良种选育、玉米秸秆饲料和架子牛育肥等先进技术开发;大鹅品种杂交、优质粗饲料开发、种鹅补饲、快速育肥等技术攻关,实现四季均衡生产、均衡上市。通过养殖业高新技术开发,为全省畜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农副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工程。示范点设在市区和范家屯镇。以黄龙公司、华正公司等玉米、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采取企业和专家结合方式,开发研制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尽快开发一批国内领先、世界先进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成果和名牌产品,为全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供技术条件。

4.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市场。以省农科院为主,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农业高新技术综合市场。同时,建立高新技术信息网络中心、培训中心、咨询中心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中心,开展系统化农业技术咨询和服务。逐步形成国际国内联网,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农业高新技术产品孵化、集散基地。

(二)榆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着眼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优化劳动力就业结构,加快小城镇建设,进行农业机械化专项示范,尽快实现农机管理体制、经营方式、运行机制的创新,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示范点设在弓棚镇,重点进行3个方面示范:

1.以技术创新为内容,配套推广农机、农艺和高新农业技术,进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降低生产费用,增加经济效益。

2.以体制创新为重点,积极培育农机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个体经营大户,推动农机经营主体民营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农机新体制和新机制。

3.按照企业化经营的要求,拓展农机经营领域,广开农机经营项目,促进农机经营由粮食生产向畜牧业、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延伸,提高农机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德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着眼加快粮食过腹转化、加工转化和农副产品深度开发增值,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高粮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效益,探索中部地区实现“两转”,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重点进行3个方面示范:

1.发展精品畜牧业示范。围绕粮食过腹转化增值和畜产品加工增值,建设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优化畜牧业结构,搞活畜产品流通,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步伐,辐射带动全省畜牧业上档次、上水平。示范重点项目是:以德大公司为龙头,进行肉鸡科学养殖、精深加工示范,创名牌精品,开拓国外市场;以鹊源公司为龙头,进行肉牛良种改良、科学饲养和肉牛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建设现代化优质肉牛生产加工基地,带动全省养牛业发展。

2.粮食生产加工示范。着眼优化粮食结构、增加产出效益,精深加工、多层次转化增值,推进产销衔接、搞活粮食流通,开展示范。示范重点是:以佐竹金穗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绿色水稻生产加工基地;以德大公司饲料厂为龙头,建立优质专用玉米生产加工基地;以德大油脂厂为龙头,建立优质大豆生产加工基地。同时,探索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推进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3.绿色农业示范。以米沙子镇为基点,着眼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进行无公害绿色粮食、瓜果蔬菜等示范。逐步形成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为中部平原区发展绿色农业,探索模式,提供经验。

(四)敦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立足长白山区域资源气候特点,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并重,以林特产业开发示范为重点,实施立体开发,多层次转化增值,构建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发展模式,探索东部山区半山区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重点进行5个方面示范:

1.优质高效经济作物开发示范。以官地镇和莲春公司为示范点,着眼调整优化东部山区半山区种植业结构,加快具有山区特色的经济作物开发,提高耕地整体产出水平和效益,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及周边县(市),形成具有东部山区半山区特点的种植业格局。示范点以开发具有长白山特色的甜糯玉米、小粒黄豆、色素植物、无毒马铃薯等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为重点,以订单农业为主推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和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

2.长白山地产药材开发示范。以黄泥河镇和敖东、华康、力源等医药企业为示范点,围绕东部山区珍贵药用资源开发增值进行示范。重点开展林下无农残人参、野山参以及长白山其他珍贵药材的科学栽培、精深加工示范,建设现代化的长白山特产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把医药工业发展成为具有山区特色的新兴支柱产业。

3.经济动物资源开发示范。示范点设在江南乡和敦化蚕业股份总公司。坚持保护开发相结合,科学开发经济动物资源,提高山林资源的综合效益。重点进行蚕、蛙、蜂、鹿等经济动物人工训养技术研究推广和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的开发。探索龙头企业带动、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加快特产经济动物资源开发的新体制、新机制,为科学开发经济动物资源树立样板。

4.山珍食品资源开发示范。以贤儒镇和敦化山野菜加工企业为示范点,重点进行食用菌、山野菜、山葡萄、山核桃等野生特产资源的科学栽培、精深加工增值方面的示范,逐步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和县(市、区),把山珍食品生产加工发展成为东部山区富民强县的重要产业。

5.林木资源开发示范。示范点设在江源镇,依托敦化市林木加工企业开展示范。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加快资源培育,建设优质红松果材兼用林基地;研制开发木材精深加工技术和产品,提高林木产品附加值,实现以林养林良性循环,把长白山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五)大安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为重点,实行资源综合治理开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步伐,探索西部农牧区域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重点进行4个方面示范:

1.农田水利化示范。示范点设在太山乡,辐射带动图乌公路沿线乡镇开发。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全面推广喷灌与滴灌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科学用水水平。建设稳产高产高效农田,较大幅度地提高土地综合产出水平和效益。

2.草原综合治理开发示范。以牛心套堡乡和大岗林场为示范点,主要进行草原综合治理,加快发展草原畜牧业示范。重点搞好现有草场改造,全面退耕还草,治理草原碱化、沙化、退化,建设优质牧草种子和优质牧草基地。同时,进一步完善草原责任制,加强草原管护,逐步实现草原良性循环。提高水土保持,调节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为发展草原畜牧业创造良好条件。

3.生态经济林开发示范。以杏树川为示范点,辐射带动周边17个乡镇。主要以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重点,实行林、田、水、路综合治理。坚持防护林和经济林相结合,全面搞好退耕还林,营造绿色森林保护带,大幅度提高森林覆盖率。逐步改善风沙干旱状况,使林业成为西部地区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的生态屏障和新的支柱产业。

4.特种粮油作物开发示范。示范点设在叉干生态示范农场,依托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中试基地,重点开发绿豆、红小豆、芸豆、荞麦、燕麦、谷子、糜子、蓖麻、向日葵等传统地产杂粮、杂豆和油料作物,建设西部特种粮油作物出口创汇基地,促进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构筑西部地区高效农业隆起带。

(六)船营城郊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立足城乡结合部的优势,加快工农对接,城乡联动,探索城市郊区发展高效复合型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路子。重点进行3个方面示范:

1.绿色蔬菜工程示范。以欢喜乡欢喜村和远大村为示范点,进行绿色蔬菜工厂化生产示范。重点开发名、优、稀、特绿色蔬菜品种,建设现代化蔬菜加工、保鲜、贮藏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深层次开发、多层次增值。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绿色蔬菜生产加工集散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和农区发展蔬菜生产,推动蔬菜生产产业化进程。

2.奶牛业开发工程示范。示范点设在沙河子乡春光管理区和欢喜乡铜匠村,以春光牧工商实业有限公司和九牛乳业公司为龙头,进行奶牛饲养和乳制品生产加工系列开发示范,带动周边地区奶牛养殖业和饲草种植业的发展,形成公司加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生产格局,为城市郊区发展奶牛业提供样板。

3.观光农业开发工程示范。示范点设在沙河子乡的南三道村、张久村,欢喜乡的铜匠村和远大管理区。主要示范内容是:合理开发山林、果树和水库资源,建设水产养殖、林果花卉生产及特种珍禽动物养殖等生产、观光点,形成现代文明与自然景观结合,兼具庄园风光和公园特色,集休闲旅游、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城郊农业观光区。

三、建设原则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突出比较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立足本地资源条件,因地制宜选准发展模式和重点。加快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市场竞争优势,切实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路子。

(二)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力增强作为示范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运用市场配置资源,解决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项目招标制、投资业主制、经营公司制以及技术首席专家制等新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体制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工作方式创新。

(四)以农民群众为经营主体。农民是农村经济的主体,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建设示范区,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五)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按照产业化要求,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延长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以产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

(六)实行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实施,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协调运作,共同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实施。承担示范任务的县(市、区),要根据省里确定的示范方向和重点内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保障措施,确定科技依托单位。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方针,在科学考察论证基础上,由省里统一组织评估,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省和示范区所在市州、县(市)财政都要集中一定资金扶持示范区建设。金融部门在信贷资金上也要向示范区重点倾斜。同时,要广辟融资渠道,引导农民投资投劳,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和个体私营业主到示范区投资。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省外国外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省里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由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投入方向和重点,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

(三)集中科技力量,加大科技支撑。打破部门界限,统一组织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科技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都要成立专家组。根据示范区项目建设需要,筛选一批先进技术,集中用于示范区建设。鼓励科技人员、科研单位与示范区直接对接,通过技术承包、股份制等各种方式与示范区企业、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按照创新体系的要求,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科技示范作用。

(四)发挥政策效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各示范区所在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在示范区投资兴办示范项目享受开发区和小城镇建设同等优惠政策。同时,要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省里对各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调控,达不到示范要求的及时调整,以确保示范区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示范区建设实行省抓、市州管、县(市、区)负责。省里主要抓全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宏观管理,解决示范区建设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市州主要管好本市州范围内的组织协调,为示范区建设提供良好服务;示范区所在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和示范区所在市州、县(市、区),都要成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由省领导担任,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办,主要负责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比、情况反馈等事宜。

(二)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省成立专家顾问组,示范区所在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专家咨询组,形成自上而下的专家咨询体系。专家咨询组织的主要任务是:搞好项目规划论证,解决重大技术难点,探索示范区建设中带有规律性的课题。各示范区所在市州、县(市、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示范区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三)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有关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协作,主动配合,积极扶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具体分工是:公主岭示范区由省科技厅、计委、财政厅、农行、农委、牧业局、乡企局、农发办负责,省科技厅牵头;榆树示范区由省农委、计委、财政厅、农行、农发办负责,省农委牵头;德惠示范区由省牧业局、计委、财政厅、农行、农委、粮食局、农发办负责,省牧业局牵头;敦化示范区由省林业厅、计委、财政厅、农行、农委、乡企局、农发办负责,省林业厅牵头;大安示范区由省水利厅、计委、财政厅、农行、经协办、林业厅、农发办负责,省水利厅牵头;船营示范区由省农委、计委、财政厅、农行、乡企局、牧业局、农发办负责,省农委牵头。各责任部门要协助示范区制定具体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督导反馈。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示范区所在市州、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情况,沟通信息。省里在搞好经常性督促检查的同时,每年对各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考评,以确保示范区健康运行。